abracadabra
發表 2008-09-18 12:20:44 第106樓
下面引用由多寶塔發表的內容:
abracadabra兄講話還是一樣沖, 不認同便不認同,還說我是「神話觀點」! 不認同是中性的言論, 說我是神話觀點就批判味濃厚了。 你可能會因為言語造成不少別人…… |
麻煩你再讀一遍。
“對於你“正統嫡傳”可以廢,是神話的觀點,我不認同。”
“可以廢,是神話”的觀點。
“正統嫡傳可以廢,這個是神話的觀點。”這句話解釋不通啊!
真是累啊。
另,對你斷章取義,咬文嚼字的習慣亦不認可。
abracadabra
發表 2008-09-18 12:44:31 第107樓
下面引用由多寶塔發表的內容:
你說「掌握真隨的人都是正統嫡傳」, 已經過世的就不說,你認為當今有誰已經掌握八極拳真髓? 又是誰可以為誰證明他掌握真髓? 沒有掌握「真髓」正統嫡傳的弟子,你可以說他不是正統嫡傳嗎? 正統嫡傳是血緣或近似血緣的…… |
我對你說話是沖,因為我不喜歡無理強辯三分理的人。
對你其他的回復不論,因為你認為我說你的觀點是“神話的觀點”,無法可想。
對上面這段話。
“你說「掌握真隨的人都是正統嫡傳」,已經過世的就不說,你認為當今有誰已經掌握八極拳真髓?”
你的理解邏輯有問題。我是說,只要掌握真髓的人,都可看作是正統嫡傳。當今此類人很多。
“正統嫡傳是血緣或近似血緣的關係,不肖兒子,終究還是兒子,還能由旁人說算或不算嗎?”
又是指桑駡槐,是說孟村弟子吧。我不是。很多人對孟村有意見,那也得看他是誰,但是你還是算了吧。
“拿文學來譬喻武學”一段。
你的類比根本不對。
“武學而言,有自己理解的人,可以認為正統嫡傳是毫無疑義的。”
正確的類比是,“文學而言,泛泛之輩,可以認為當世鴻儒之存在是不必要的”。
不是狂妄,便是愚昧。
沒人指望每個人都能理解深刻,但是多元化豐富化,與深刻化是兩碼事。
一般人看《紅樓夢》,看看而已。按你這麼說,紅學家有存在的必要麼?
不是我要大家不能有正統之外的想法,是你要盲目否定有理解更深刻的人物存在。
沒有一些對其有深刻認識的人存在,你所謂的發展只是膚淺化和時髦化而已。
ychm6710
發表 2008-09-18 19:16:01 第108樓
曹雪芹是博士?無所謂正統,功到、力到、技術到就成
abracadabra
發表 2008-09-18 22:03:03 第109樓
下面引用由ychm6710發表的內容:
曹雪芹是博士?無所謂正統,功到、力到、技術到就成 |
當時只有茶博士吧。
我說的嫡傳,也就是指功到、力到、技術到。和其他沒什麼必然聯繫。
如果覺得正統嫡傳看著不舒服,可以改稱謂。
功到、力到、技術到才是最重要的。
多寶塔
發表 2008-09-22 08:29:07 第110樓
論壇的可愛之處,就是不必嫡傳正統,就可以抒發己見,
用真名也好,不用真名也好,
胡說也好,真理也好,總之在這裏都可以暢所欲言。
針對觀點,加以駁斥詰難,都是可以接受的,
但是雖然駁斥詰難,卻也不宜對人加以貶抑,
在論壇上常看到「....,就證明你還不行」;「.....,回去問問你師傅」等輕視的口吻,
有必要貶抑別人已提升自己嗎?這是沒自信的表現。
還有一類人是自己永遠不會錯,
常指說他人這裏不該、那裏不對,永遠用自己觀點糾正別人,
這種人常用高人一等的口吻,也常在名詞與派別上做文章,
口上尊重技術,尊重發表,但是一有人發表就以長官視察的語氣要別人改進,
這類人通常不會提出自己對於技術的見解,
縱使提出技術見解也不堪問,
不是推說這是內密,不然就是老師交代不可以說。
論壇雖然有脫開傳統歷史包袱,好好討論的條件,
但是武術傳承中一些醬缸文化會不知不覺在暗地裏復辟,
公開而且對等的交流似乎是醬缸文化的禁忌,
所以在論壇中還是要與之抗衡角力。
所幸有心人與有識之士也不少,
還有一些清流默默的洗滌這些塵埃污泥。
向堅持實踐默默耕耘的人,至上敬意~~
多寶塔
發表 2008-09-22 08:40:17 第111樓
下面引用由abracadabra發表的內容:
麻煩你再讀一遍。 “對於你“正統嫡傳”可以廢,是神話的觀點,我不認同。” “可以廢,是神話”的觀點。 “正統嫡傳可以廢,這個是神話的..... |
正常人會說「表達不清楚,造成誤解,深感歉意」,
怎麽你是怪別人呢?
怪別人自己就沒錯了嗎??
也請看一下閣下自己的發文,
是誰循章摘句的做反駁,
我說的是「咬文嚼字、斷章取義」,
你的呢??
怎麽兩套標準阿~
abracadabra
發表 2008-09-22 21:22:11 第112樓
下面引用由多寶塔發表的內容:
正常人會說「表達不清楚,造成誤解,深感歉意」, 怎麽你是怪別人呢? 怪別人自己就沒錯了嗎?? 也請看一下閣下自己的發文….. |
對正常人我是該這麼說。
問題是你有沒有仔細看我的回復?
這已經不是你第一次曲解我的意思了。
我一句句反駁你,並不失上下文之意,算不上斷章取義,有的話你可指出來。
而你的回復通常是抓一句開始臆測,也不管是不是看明白了。
認知的層次上的區別,決定了能走多遠。
多寶塔
發表 2008-09-23 12:14:38 第113樓
真是傷腦筋,
有句名言說:「只要不認輸,就永遠不會輸」,
在這裏要換成:「只要不認錯,就永遠不會錯」。
按照這兩套標準的模式,
你怎麽可能錯,
我又如何指得出你有錯?
如果指出你的錯是我錯,
你永遠不會錯,因為我斷章取義是我看錯;
文字沒表達清楚錯認是我錯,
你永遠不會錯,因為是我太會臆測曲解錯;
認為你思想格局狹隘是我錯,
你永遠不會錯,因為是層次不同的錯。
怎麽有這麽完美的人?
奉勸你,有時完美是缺乏反省的假像,
別只見人眼中有刺,卻不見自己眼中梁木。
abracadabra
發表 2008-09-23 22:41:53 第114樓
我說你又開始臆測了吧。
怎麼又變成我自己認為自己完美了?
好像我真的錯了一樣。
卻不知是誰先指出誰的錯誤,
又是誰不肯承認的?
因為你眼中有刺,所以你見我眼中有梁木。這個是光學原理。
多寶塔
發表 2008-09-25 10:15:50 第115樓
下面引用由abracadabra發表的內容:
因為你眼中有刺,所以你見我眼中有梁木。這個是光學原理。
這是譬喻,你搞成光學原理?
這要不認錯?
如果所謂的「光學原理」也是譬喻,
哪舉的譬失當,
否則你以光學原理解釋一下,怎麽「你眼中有刺,所以你見我眼中有梁木」。
你也可以以「醫學原理」說因為「眼中有刺」所以眼睛已經壞了,所以看不到梁木!
只有你懂光學?
這叫做「術語的傲慢」,
說你傲慢你又不認錯~~
abracadabra
發表 2008-09-26 23:11:44 第116樓
下面引用由多寶塔發表的內容:
這是譬喻,你搞成光學原理? 這要不認錯?
如果所謂的「光學原理」也是譬喻, 哪舉的譬失當……… |
又沒看懂?
這次我相信你是真得看了,可惜還是沒懂。
居然還要我認錯?
沒辦法,無知的表現。
給你解釋一下,“一葉障目,不見泰山。”
這句話的引申義簡單,那麼本義是什麼?懂麼?
不是光學原理是什麼?
簡直有些對牛彈琴的感覺。
我說這是光學原理,沒說只有我一個懂,哪來什麼的“術語的傲慢”?
我沒興趣說你的譬喻是什麼“譬喻的傲慢”?
不過你不懂倒是肯定的。
這般心胸、見識和資質,
奉勸你多看多練少貼少想。
最近不知道又踩到你什麼尾巴了,
拚了命要我道什麼歉。
goto1
發表 2008-09-27 23:11:15 第117樓
最好雙方比賽下,就知道了。
與其從文字上區分,不如從真正動作打鬥區分,一看,就明瞭。
拳手的技擊特點可以很明顯。拳種。現在看來,只能從拳譜裏面找說法,至於是不是特點,只能靠想像了。
武林大會用來許多拳術展現特點,而且還有保護設備,後來還不是變成體重大欺負體重小,摔跤比賽,什麼手法,腿法都成了擺設。
要想知道自己拳種特點,不斷在實際中練習拳中手法,腿法,看看究竟如何打才能知道有多少用,在實戰中打出特點,那才是真正的特點
這種拳譜的爭論,文字上區分,幾百年過去了。還是那麼幾句話。誰也說服不了誰。
goto1
發表 2008-09-27 23:28:14 第118樓
而且用文字如何講得明白勁的意思。
太極也有束展,開合,爆炸勁,這都是前人體會和經驗。
八卦也有這東西,拳擊,摔跤都有類似說法,只是表述不同
誰有能力說,這是我獨有,其他沒有的,
這種體驗和經驗,感覺性的東西,沒有具體標準可以區分和講得明白,清楚,只有口傳心授,手把手教。
眼高手低
發表 2008-09-28 23:13:10 第119樓
眾位高手,機鋒甚健,直教看客大快朵頤.只到了下半段便成了意氣之爭.可惜了這般好貼.
多寶塔
發表 2008-10-02 14:17:52 第120樓
搞不懂什麽叫「譬喻」的人,怎麽看的懂拳訣?
不懂的反思的人怎會修正自己的動作?
沒有無聊到找人作意氣之爭,
我藉著反駁abracadabra的這些言語,
試著說什麽是「練拳練心」,
因為心的境界決定拳的境界。
就用abracadabra又改了的例子「一葉障目,不見泰山」
這也不是光學原理,
這是譬喻被小東西遮蔽了視野,即使大如泰山也不可見,
藉以要人反思有無遮障,也要人多角度思考。
將這樣的話當成光學原理,無異買櫝還珠的不識貨。
再舉一例,李商隱說「春蠶到死絲方盡」,
如果說這句話是觀察蠶吐絲歷程的紀錄屬於生物學的觀察,行不行?
當然不行,句中的「吐絲」是暗喻「情絲」纏綿,
如果搞成生物學,算不算俗不可耐?
同樣「發若炸雷」也是譬喻,
看不懂譬喻還說發爆炸勁要裝引信,還要防止不慎被炸傷,
同樣無聊可笑,
但是這樣的話一本正經、神神秘秘的說,還是有人會信,
怎不歎這種可悲呢?
多寶塔
發表 2008-10-02 14:28:11 第121樓
下面引用由goto1發表的內容:
最好雙方比賽下,就知道了。 與其從文字上區分,不如從真正動作打鬥區分,一看,就明瞭。 |
忍不住也批判一下這樣的說法。
姑且不混論壇中多少罵得狠的叫陣都無疾而終,
不同意就要以武力相向,勝的人有發言權,敗的人封口,
這是蠻橫世界法則。
勝的一定對,敗的一定不對嗎?
要簡單到不用理性,光用蠻力才看的懂嗎?
人類能進化脫離野獸的範疇,不是光靠武力,
更重要的是智慧。
abracadabra
發表 2008-10-02 23:49:57 第122樓
下面引用由多寶塔發表的內容:
搞不懂什麽叫「譬喻」的人,怎麽看的懂拳訣? 不懂的反思的人怎會修正自己的動作? 沒有無聊到找人作意氣之爭, 我藉著反駁abracadabra的這些言語, 試著說什麽是「練拳練心…. |
你的思維莫名其妙,言語東拉西扯,姿態道貌岸然。
我已提不起興趣和你繼續了,就此打住不再回復了。